2016年最新上海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所需资料
来源:上海贯驭 更新日期
2018-12-07 浏览:
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3、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2001]82号)
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5、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
6、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74号)
二、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网上填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单位盖章);
2、附件材料:
1)申请报告(简要描述企业成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设立、变化情况;企业注册资本金、经济性质、完成营业收入等情况;企业从业中高级、注册、专职专业人员情况;企业申报业绩情况;企业此次申请资质事项和人员、业绩等达标情况。单位盖章确认。);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数)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6)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数)财务报表;
7)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8)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明;
9)《申请表》中所列符合资质标准等级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10)《申请表》中所列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11)《申请表》中所列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资质标准有要求的);
12)代表工程的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需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图纸(需含设计总说明)、工程结(决)算资料等;
13)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自有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应证明复印件(资质标准有要求的);
14)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不提供)。
三、材料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附件材料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部门应在附件材料首页加盖“与原件一致”的核对章和核对人签名章;
3、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申报资质的单位名称一致;
4、代表工程业绩计量单位必须与所申请资质标准要求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5、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需附准确的中文译本;
6、《申请表》需在网上填报,并打印带条形码的《申请表》;
7、本市审批的企业资质:《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建设部审批的企业资质:《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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