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年检动态监管措施与处罚要求
来源:上海贯驭 更新日期
2017-01-11 浏览:
资质年检动态监管措施与处罚要求?
建筑业资质动态考核-- 对许可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核查。
要求被检查企业提供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等资料
进入被检查企业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处罚要求 (撤回、撤销、吊销、注销)
1.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或处理建议告知资质许可机关
2.外省市企业,应通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告知该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
3.及时将有关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4.取得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需要处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行政处罚的
弄虚作假:
1.未取得资质:资质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2.已取得资质: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申请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违法:
1.法律有规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2.法律无规定: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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