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办理时需要申请人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主要设备购置发票、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等等。资质办理时要注意的事项很多,比如要注意资质增项申请的新规、资质备案、被取消的资质、企业主要人员说明等事项,每项都应充分了解。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8、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9、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资质增项申请的新规
(1)新资质实施细则标准规定: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可以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2)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
2、资质备案
敏感行业的资质资料需要做多份备案。
3、被取消的资质
对于原标准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水上交通管制、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等8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做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在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时,应将上述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
4、企业主要人员说明
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4类人员。
5、企业资产
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首次申请企业可以工商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为准考核;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按企业所申请资质和已拥有资质的标准高值进行考核。厂房是包括企业自有或租赁的厂房。
上述就是关于“资质办理时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时要注意什么?”的详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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