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来源:上海贯驭 更新日期
2019-09-11 浏览:
上海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考三科”。
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其学历按中专学历计算。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二、加考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报考加考专业考试,考生应持有在本市经考试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加考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科目
2017年5月20日
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7年5月21日
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和证书效用
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加考专业考试(加考专业)成绩当年有效。
2015年度报考级别为“考三科”的应试人员,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顺延至2017年。在本市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加考专业合格证明,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仅限本市申请注册使用。本市注册时有关部门将会严格核查劳动聘用关系,如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申报单位是否一致等情况。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2015年度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凭报名系统历年档案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现场审核。2015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2014年及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级别或专业变更的考生、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6日14:00-3月19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处理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操作。同时务必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及时完成点击“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务必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其中,“考三科”级别仅限以往在本市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选报,“加考专业”级别仅限以往在本市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选报。因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咨询)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核(咨询)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3月19日(每天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静安校区(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
审核(咨询)点代码:5858
咨询电话:63248620、63259366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长宁校区(长宁区武夷路150号,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内)
审核(咨询)点代码:2827
咨询电话:62515770、62525522
3、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杨浦区赤峰路67号第一教学楼附楼)
审核(咨询)点代码:5959
咨询电话:65983578
4、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黄浦区丽园路234号)
审核(咨询)点代码:2811
咨询电话:63761027、53079383
5、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三号楼216室,近宁国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65703069、65399268转805、802
6、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图书馆楼,近桂林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1208
咨询电话:64942806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学历证书、本市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加考专业考试)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报考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对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如超过48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凭以下两种支付方式均可实现网上缴费:1.银行卡支付,凭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2.扫码支付,可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宝扫码进行网上缴费。有关网上支付问题,可拔打易宝支付客服电话400-150-080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7年5月16日10:00-5月18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spta.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审核(咨询)点联系。
(六)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沪财预〔2016〕182号,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务费为70元,其余两科考务费为每科60元。
(七)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现场审核(咨询)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六、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三)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后两周在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曝光台”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左右,考生可于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请考生届时关注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领证通知”栏目或联系审核(咨询)点。
附件下载:
•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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